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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南京一宾馆被开反恐罚单后 又一宾馆未实名登记被罚10万

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 施广权 范木晓子 通讯员 王柱军 张天鹏)9月2日,盐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阜宁一违法宾馆罚款10万元,对宾馆法人代表、前台服务员分别罚款1000元。这是盐城警方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今年4月中旬,阜宁某商务宾馆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营业,且有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情况,警方随即责令其限期改正;今年6月17日,警方对该宾馆检查时,发现依旧有2个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警方对该宾馆予以行政处罚。

8月30日上午,警方在开展旅馆业专项督查工作过程中,再次发现该商务宾馆有4个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盐城警方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宾馆的法人代表以及相关责任人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查获经过等材料,并进行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固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的罚款处罚,对该宾馆法人代表刘某及前台服务人员姚某某、唐某分别罚款1000元。

盐城警方表示,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旅馆等应当自觉履行对客户信息查验登记职责,不要收到罚单时才懊悔。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新闻链接

南京首例“反恐罚单”

已履行完毕

8月10日晚,南京秦淮警方在对辖区某宾馆检查时,发现有一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后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8月24日早晨7时许,警方对该旅馆再次检查时,发现依旧有四个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警方立即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旅馆的法人代表以及相关责任人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查获经过等材料,并进行证人证言、照片等证据固定。随后,警方依据《反恐法》,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的罚款处罚,并对该店负责人及登记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10万元的处罚是否过重?参与该案的冯警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经最轻了”。

冯警官表示,警方此前就已发现涉事宾馆存在不如实登记旅客入住信息的情况,并给予整改提醒,但对方未加重视,无视法律,理应受到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规定,住宿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将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所以说,10万元的罚款并不重,目前款项已履行到位,宾馆经营人也已意识到自己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对处罚表示心服口服。” 据交汇点

法律普及

什么是“反恐罚单”? 哪些情况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反恐罚单”,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

情况一: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情况二: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若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的。

情况三: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警方提醒

如何避免被开“反恐罚单”?

首先,各位公民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其次,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实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如住宿实名登记、房东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

最后,所有人要主动配合宾馆、房东、车站等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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