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接到南京河西万达华府业主鲁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十几天前,一名自称港华燃气公司的人到他家更换了旧的燃气表,装上一个临时表后,第二天他接到该公司稽查科的电话,称他家欠燃气费5400元,需要补交。然而,令鲁先生感到奇怪的是,他家的燃气一直是充卡预付费的,如果欠费就会停气,怎么会突然凭空多出近2466立方米5400元的燃气费呢?该公司的解释是,这一切源于他家燃气表里电磁阀坏损,导致即使没充钱也能使用。
对此,鲁先生表示不解,燃气表是港华安装的,自己买多少消费多少,且港华有定期检修,即便元器件损坏,也属于他们的失职,凭什么要他来买单?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梅建明 文/摄
A换表风波
5400多元糊涂欠款从天而降
鲁先生告诉记者,9月5日,一名港华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家,表示他家燃气表出了问题,要换新的。因为每隔两三年就会更换燃气表,鲁先生家却五年没有更新过,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随后,该工作人员将旧燃气表取下,换上一个临时燃气表,并告诉鲁先生,他会在9月8日再来更换新的燃气表。
记者了解到,在河西万达华府小区,居民要想使用燃气,须先付钱买气充卡,然后才能消费。也就是说,居民先去港华燃气公司交钱,购买多少立方米的燃气,充到卡上,回来把卡插进燃气表中才能使用。卡里的气用完后,燃气表就会自动停气,这属于预付费方式。
“我卡里还有已购买的393立方米的气,这个临时燃气表这几天肯定够用。”鲁先生说,后来出现的一系列麻烦,让他后悔当初同意工作人员换表。9月6日上午,鲁先生的妻子接到港华燃气公司稽查科打来的电话,说经过查证,他家已欠5400元燃气费,需要马上补交,否则可能会面临断供。
9月7日和13日,鲁先生先后两次来到位于南湖东路的港华燃气公司,在与稽查科的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出示了相关资料,显示鲁先生家被拆下的旧表上燃气读数为9453立方米,而打印出来的实际交费为7380立方米,扣除已交费但尚未使用的393立方米燃气,鲁先生家尚欠2466立方米的燃气费未交。
“忽略阶梯价,按每立方米2.2元计算,说我家还欠5425元钱。”鲁先生告诉记者,对方说造成这种差额的原因,是因为燃气表里的电磁阀坏损了,即使他家没有充气,也能继续用气。
B市民疑惑
我买多少用多少,多出来的凭啥要我承担
对于凭空多出来的5000多元费用,鲁先生感到很疑惑。他说,自己都是买气插卡,用完了再去买,也出现过购买的“度数”用完后停气的情况,那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及时去续充。
“我买多少气,你的表自动扣除多少气,现在你燃气表上显示的‘度数’比我实际购买的‘度数’多了,却说是我欠的?我如何信服呢?”鲁先生说,港华应该说清楚这其中的原因。鲁先生打了个比方,他到饭店付钱买二两饭,饭吃到肚子里了,老板突然跑过来说刚才称的是三两,得再补一两的钱,这如何让人信服呢?
记者梳理鲁先生打印出来的燃气交费记录发现:在2013年3月到2014年7月间,鲁家总共充值3800元,购气约1800立方米。但是港华安装的燃气表记录的数据却是4500立方米,两者相差2700立方米;而2014年7月到2016年7月,鲁家总共充值7800元,购气约3500立方米。此时段里,燃气表上数据为3000多立方米。而截至港华燃气公司拆走旧表当天,购气卡上还剩余393立方米,扣除尚未消费的,两者基本一致。
“也就是说,这约2500立方米的气是以前产生的,难道燃气表之前坏了,现在又好了?”鲁先生认为,他买多少用多少,上面的读数跟他没有关系。如果是像其他小区一样,先消费,后按读数付费,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C港华燃气
客户确实没有责任,但必须先交钱再装表
昨天下午1点40分,记者陪同鲁先生来到位于南湖东路的南京港华燃气公司稽查科。稽查科司主任先是向鲁先生表示,他家的燃气表出了问题,责任确实不在鲁先生。但这个2500立方米的气确实是鲁先生家用掉的,他应该为此付钱。
在记者的提醒下,司主任仔细查看了鲁先生家近两年的燃气表交费及消费数据,发现果然相差无几,又改口称燃气表好像没坏。司主任拿着桌上的一个燃气表解释称,上面的是机械读数,数字显示客户具体消费多少立方米,下面液晶面上显示的则是客户购买燃气的立方数。“上面消费的数字减去你付费购买的数字,这两者的差额就是多出来的2466立方米,这些都是你家用的,当然由你付钱。”司主任说。
“我没法多用,购买的数字用完了就停气了,我都不清楚这多出来的是怎么回事,你又说燃气表坏了,现在又要我承担这笔费用,我怎么承担呢?”鲁先生提议,这个钱等燃气公司确认是什么原因产生的,该承担的他不会推卸,但请港华公司先把他家的燃气表装上,以免家里表随时停供,无气可用。
对此,司主任坚称,必须先把钱交上,才能换表,否则不会换的。
鲁先生说,这个临时燃气表随时可能停气,港华燃气就是用这一招来卡他,不交钱就不换燃气表。“万一停止供气,我一家老小生活怎么过啊?”鲁先生忧心地说。
律师看法
由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允
对于鲁先生提出尽快解决的主张,司主任称,港华燃气公司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不按阶梯价收费,减免1000多元,由鲁先生写一个情况说明,付4400多元就可以重新装表。不过,鲁先生拒绝接受。司主任表示,如果鲁先生认为燃气有问题,可以申请第三方对燃气表进行鉴定,实在不行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鲁先生十分不解,“你港华燃气安装的燃气表,我预先付钱买气,现在出了差额,也说我没有责任,到头来却要我承担全部费用,这合理吗?”鲁先生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京一位专业律师。这位律师告诉记者,港华燃气公司作为市政服务提供主体,且具有相当大的垄断性,不能使用换临时表这样的“招数”来卡消费者,港华必须将鲁先生家的燃气表恢复原样。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港华认为这2500立方米的燃气确实是鲁先生家使用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鲁先生索偿。
律师认为,首先,目前尚不能确定该燃气表是否存在问题;其次,即使出了问题,那是跑快了还是跑慢了,仍无法判断,如此便轻率作出由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作为燃气表的提供者,其是专业方,应当要预见可能出现类似的问题,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部推给处于弱势方的消费者。”
多说1句
买气不是受气 卖气别那么牛气
花钱买气,却买来一肚子气。点燃消费者心中怒火的,不是莫名其妙多出来的5400元钱,而是垄断行业的牛气。
虽然说这是一笔“糊涂账”,但其中的“理”并不难弄清。
首先,这5400元的燃气费到底是哪来的,港华燃气从头到尾就没讲清楚。先说是燃气表故障,可记者一调查,又改口说“好像没故障”。前后矛盾,自己打脸。原因都没弄清楚,就催着人交钱,有这个理吗?
其次,就算是燃气表有故障,就算是鲁先生用了“多出来的气”,港华也不该采用这种处理方式――先不告诉你欠钱,给你换个临时表,不交钱就不换新的。“买多少用多少”是港华制定的规则,你不停气不提醒,消费者怎么知道自己在“透支”使用?再说了,燃气表有故障,及时维修也是港华的责任。自己明明有错,却避谈责任,一个劲逼用户交钱,有这个理吗?
鲁先生有个比方打得挺好,到饭店付钱买二两饭,饭吃到肚子里了,老板突然跑过来说刚才称的是三两,得再补一两的钱,这如何让人信服?可在现实中,恐怕没有饭店敢这么做,因为下次就没客人敢来了。燃气公司可没有这个顾虑,你不用他们公司的气,家里就得断炊。
一个行业一旦垄断起来,就是这么任性,你说,该上哪说理去?
崔洪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