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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职介机构帮助农民工就业可领取相应补贴

长三角城市网讯 在大城市,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是一支不容忽视、不可或缺的劳动者队伍。

为了帮助他们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四季度全市将开展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招聘季活动,举办百场招聘活动,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筹集岗位2万个。同时,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可拿到50元/人的补贴。

据了解,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将广泛搜集劳动密集、餐饮服务、物流服务、家庭服务、加工制造以及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就业岗位信息,及其他适合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操作、运输、服务等岗位信息。同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向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临时性、季节性、短工散工和包住宿条件等适应其特殊就业需求的岗位。

截至9月下旬,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已筹集1万岗位,为国庆之后举办百场招聘活动做好了前期准备。

另外,本市范围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成功介绍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为用人单位(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除外)介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次;其中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次。

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协议的,补贴标准为50元/人次。

职业介绍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享受一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各类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得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记者 钱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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