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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打造公共信用系统 拖欠水电费将记入信用档案

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5年内南京将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据了解,去年南京被列入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目前南京已完成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在库可识别自然人总量约为1100万人(包括暂住人口约200万人)。

建立自然人信用档案 诚信市民可获公共服务优待

自然人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依托目前的自然人公共信息系统,南京将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人信用档案,拖欠缴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情况和在城市社会活动中的交通违规行为、偷逃票等负面行为信息依法记入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实施“市民诚信卡”工程,探索市民信用积分制度,对诚信市民在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待。

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相关信用信息纳入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录用、晋级与干部考核、提拔中的信用审查制度。

建立市场“红黑”名单 企业进红名单可享“绿色通道”

商务诚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规划》提出,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监管,建立“红黑”名单并公示,形成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规划》提出,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纳入红名单和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规划》要求,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政府专项资金安排、资质认定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应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要求其提供信用报告,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在监管中,推动多部门联合公示相关信用信息,联合制定惩戒标准,对纳入黑名单、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惩戒。

发布重大失信典型 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司法公开力度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规划》明确,建立重大失信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和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司法执法执业人员信用监管也将同步加强。南京将整合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信用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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