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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推老年人抵押住房养老 新建小区需配建养老设施

长三角城市网讯 今后,南京老人将如何安度晚年?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此外,南京还将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试点。

医养融合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

“十三五”期间,南京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长,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根据这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南京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制定的目标,届时南京将实现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0张,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用于养老服务的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规划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将符合条件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构建“养老院+医院”模式的医养联合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医院式”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

养老设施 新建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对于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规划给出了硬性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为了让更多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分担政府压力。南京市这次在规划中明确,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作为重点,实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零门槛”登记,广泛引入专业养老组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在税收减免和资金扶持方面,明确经民政部门许可的非营利性组织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水、电、气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居家养老 打造网上“虚拟养老院”

南京还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并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所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

向社会开放南京养老服务网站,建立老年人电子商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网上业务办理等服务。全面建设市、区、街(镇)三级上下贯通、左右通联的“虚拟养老院”。值得一提的是,南京还将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试点。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

□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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