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南京市民许先生路过泰山路和嘉陵江东街的西北角看见,13天前刚刚因为违规开挖被城管局责令恢复路面的一处施工项目,又悄悄开工,路面再次开挖。而该项目施工单位在不久前因为同样的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刚刚处罚过。
去年12月19日,本报报道了位于南京建邺区的这处施工项目存在的未规范设置公示牌等问题。建邺区城管部门调查后认定,施工方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现场存在未在施工现场张贴、公示施工信息;二是,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三是,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四是,超出审批范围施工,破坏绿化及车行道设施。城管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路面恢复和整改。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对照上一次城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在现场看见,这段施工路段不仅没有规范起来,反而更加随意。现场的施工围挡上没有任何公示信息;围挡牌也没有实现闭合围挡;施工区域周边没有施工警示牌;裸露的水泥和砖块也是杂乱散落在人行道上,在如此狼藉的现场,也没有一位现场的工作人员,使得行人无法通行。
专家建议>>>
“扰民指数”纳入验收考核
让“扰民企业”无单可接
南京大学商学院成志明教授指出,如今城市中时常出现的道路想挖就挖的怪现象,这足以说明城市的管理出现了问题,相关部门没有真正做到替老百姓“精打细算”。马路能否开挖?开挖后如何降低扰民指数?这都必须要通过严格有效的执法,让建设施工单位在侵占道路的时候要心存“不安”,要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在挤占公众利益了。
成志明建议,可以将“扰民指数”纳入工程验收的考核项目和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去,让施工不规范、经常被投诉的“扰民”企业最终“无单可接”。
(记者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