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1月26日晚,南京秦淮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警方赶到现场后,找到了燃放鞭炮的男子,男子表示放炮是老家的风俗。1月27日下午,警方通报,该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予以治安拘留5天处罚。
记者从秦淮警方了解到,1月26日晚,南京秦淮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秦淮区马路街放鞭炮。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虽然没有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但是现场的地面上还残留了不少爆竹的纸屑。
通过走访,警方了解到燃放爆竹的是一名男子,并将该男子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该男子承认了放鞭炮的事实,并且表示自己燃放烟花爆竹是因为老家的风俗。而对于南京禁放的规矩,男子则认为自己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放的鞭炮也不多,警察不会管,没想到自己悄悄地放鞭炮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由于该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对他依法予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警方表示,在2016年,南京市禁放区共接违规燃放警情比2015年下降48.9%;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同比减少45.2%。去年春节过后,至2016年12月31日的常态化管理中,全市禁放区共接违规燃放的警情有120起。今年元旦以来,截止到2017年1月22日,全市禁放区共接违规燃放警情29起,其中主城及近郊区14起,六合、溧水15起。
2017年是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三个年头,而且从1月1日起,新增六合、溧水两区主城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为确保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盘查和检查整治,重点查处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对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日子,增加执法力量,坚决遏制违规燃放、销售行为。从现在起,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通讯员 秦公轩 记者 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