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民生

2018年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并轨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并轨!昨天,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实施方案,南京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6月底前,南京将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审计工作,2018年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统计显示,目前南京居民医保覆盖六城区城市居民,涉及参保人数121万人。

新农合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的部分农村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共涉及参合人数171万人。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市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栖霞、雨花台、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南京市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覆盖范围近300万南京人。

根据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制度,筹资标准将统一,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结合南京市实际及基金收支平衡需要,逐步过渡到同一筹资标准,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合理确定筹资标准以及个人与政府分担比例,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后,保障水平如何是参保人员最关注的问题。“以前,由于两项制度的政策规定不同,导致保障水平差异较大。”南京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实施意见,整合之后保障待遇将实现统一,且按照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做好医保待遇政策衔接。

□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798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