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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网上热销 律师:出了事故自己负责

长三角城市网讯  共享单车“花式载人”被曝出后,共享单车公司便在骑行规则中明确提出,车筐内禁止载人。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随即,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就出现了上百家卖“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商家。不过,记者从共享单车方面了解到,他们已经与相关电商平台联系,要求下架相关产品。不过,记者也发现不少商家换了个名头,也还在继续卖。


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网上热销

记者今天在京东、淘宝平台上搜索“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立马弹出来上百家售卖商家。琳琅满目的商品看上去还是比较诱人的:有上面画着卡通图案的,有折叠款的,有带把手的,还有带护栏的……售价则是少则十几、二十元,多则一百多元。记者看到一款专为摩拜、ofo、小蓝等共享单车平台专供的宝宝椅,售价40多元。这款座椅是快拆版,有座椅、扶手、脚踏,固定端的金属支架有4个加强螺母,可与单车连接固定。在评论区,记者看到买家表示“很好,安装很快,手拧螺丝就是方便”、“比折叠的牢固”等,几乎没有买家对安全性能表示担心。

记者看到,所有商家都在标榜自己的产品“很安全”。不少商家表示,这些座椅均采用3点或5点式安全带,可以“有效缓冲骑车转弯时产生的惯性力,防止发生意外”。但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自行车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国家标准。

摩拜:法务已与商家联系要求下架

记者在摩拜、小蓝、ofo共享单车的用户协议中,均规定“禁止骑车载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摩拜有一条免责条款:“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共享单车在设计之初就没有涉及载人这个功能。”今天,小蓝单车和摩拜单车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是考虑到各地对于载人的规定不同,一些城市是禁止自行车载人的;另一方面也是为骑车人安全考虑。摩拜单车昨天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由于平台产品带有明显的用户引导性,而加装儿童座椅这种行为违反了用车协议,该公司法务已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产品下架。小蓝单车方面也表示正在向公司汇报此问题。


记者再调查:不少产品换了个名头继续热销

记者在京东等平台上看到,不少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卖家,换了个“摩托车儿童座椅”或“自行车儿童座椅”的名头,依旧在卖这种快拆型的儿童座椅。在一家“自行车安全 坐椅”的网店,记者看到产品介绍中的图片依旧是儿童座椅加装在摩拜等共享单车上的场景。产品介绍也是如何快速安装在共享单车的支架上。

相关交通专家告诉记者,这样在共享单车上加装儿童座椅,潜在危险性不可估量。有些单车本身矮小,“绑上”儿童座椅后更加影响骑行。倘若真的在骑行中遇到紧急情况,坐在儿童座椅里的孩子很有可能受到更大伤害。

律师:若出问题,应由用户承担责任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健表示,这一问题的出现,无一例外,都是单车用户无视使用协议诸如“不得加装载人座椅”等类似的禁止性条款、擅自加装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只能因其自身的过错自行承担。但是在所有的单车协议中,上述警示条款也确实存在没有特别提示,且协议的达成都是在手机是快速注册瞬间达成的。那是不是发生了损害赔偿事由,单车企业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呢?周健律师认为,这仍然不能成立。一是由于共享单车的使用协议签订模式决定了对其不能以一般意义上面对面人工签署协议来苛求,更重要的是,从单车的设计看出,其根本就没有设计有可以加装儿童座椅的任何构筑专职。用常识就可以判断出的单人使用的单车,擅自加装座椅,从常理判断,加装人存在全部过错也是成立的,同样也必须自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建议:交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那么有没有另外一些途径减少风险的发生呢?南京相关交通专家认为,交管部门有义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对此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共享单车不应当列入消费者自己购买的普通自行车行列。该条例施行时,并没有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另外消费者购买的自行车 所有权是属于其自身的,其在有所有权的车辆上添附装置,只要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就是合法的,而共享单车的所有权是车辆提供企业,未经同意是不得改装。”省条例对超出规范的自行车载人,比如一人一首超过12岁等理应见到一起制止一起。业内人士建议,交管部门遇到此类情况也应做好查处工作。(记者 徐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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