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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从事养老护理可享专项补贴 最高奖励5万元

长三角城市网讯 今天(6月18日),《南京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从下月起,大学生从事养老护理可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暂行办法》奖励标准为:对于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奖补比例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

不过,申请入职奖励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暂行办法》明确,只有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生才能申请。

据了解,申请人在申请入职奖励前,先后取得国家不同层级的学历证书,入职奖励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申请人在获得入职奖励期间提升学历且奖励标准提高的,未发放年度奖励转按对应学历的入职奖励标准发放。对于从事护理岗位已满2年不满5年的。按照“第1年至第5年分别拨付奖励标准的10%、15%、20%、25%、30%”的拨付办法,年底一次性拨付已工作年限的奖励经费,其余经费按照剩余年限的比例,每年底拨付一次,直至满5年。(通讯员 施惠宇 记者 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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