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从2017年起,我省将首次开展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已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明确在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中单列人力资源专业,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人力资源师和正高级人力资源师。
目前,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猛,全省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300余家,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突破1300亿,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约10万人。
本次改革还树立了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在资格条件设置中,对规定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淡化要求,不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突出专业能力要求,只强调必须具备规定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把论文作为资格条件设置中的一个可选项,扩大了论文的外延和形式,把学术报告、课题调研报告、专业论文、行业标准、教材技术手册等都纳入为参评的选项。(记者 杨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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