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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开发商“偷面积” 将被严格监管

长三角城市网讯 7月1日起,南京将正式实施《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该办法统一了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并规范了建筑功能。以往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设备平台等这些叫法将被一律归并到阳台和房间面积计算。今后,开发商通过“偷面积”、“赠面积”等手段提高房屋容积率的方法,将统统失灵。

酒店式公寓不得按单元式住宅设计

该办法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应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注各类建筑功能,不得出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设备平台”等标注,应根据建筑结构、围合及平面关系将其表达为阳台或室内建筑功能空间。

对于商业、办公类建筑,市规划局要求其与住宅建筑划清界限。具体而言: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设计成单元式办公、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建筑,应采用公共走廊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管道井应集中设置,建筑最小分割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其中办公、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应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

新建多层住宅建筑要设置电梯

很多开发商会在售卖酒店式公寓时,打上“买一层送一层”的宣传噱头,其4.8米的挑高往往让人感觉赚到了,其实不然。本次出台的办法对于建筑层高有了刚性管控,住宅、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米,办公、研发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2米,商业(门面房)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8米。

对于阳台的面积,办法也进行了严格限定。其中,住宅建筑阳台最大进深不应大于2.1米。此外,新建多层(4层及以上)住宅建筑均要设置电梯。

记者 臧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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