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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收入不足低保标准两倍可申请法援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和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根据《意见》,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降低,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也将扩大,下一步将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依照程序定期调整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南京将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咨询接待、申请接收、受理审查、案件指派和质量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质量标准。另外,我市还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司法机关意见征询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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