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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推公有产权房 50户困难群众搬新居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50户住房困难家庭来到溧水区房产局,为申请的共有产权房办理购房合同,他们将很快拿到新房钥匙,顺利入住。记者从溧水区了解到,共有产权房是指保障对象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保障性用房,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

目前,该区共有产权房只针对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开放申请,没有名额限制。按政策规定,共有产权房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保障对象可分次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产权份额。自首次购买产权5年内,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分次继续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通讯员 周颖 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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