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车辆过检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车主只得自掏腰包赔偿事故损失总计15万元。
9月1日,市民时先生驾驶私家车沿着江宁咸周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庞家桥路口右转时,因车速快避让不及,与庞女士的车发生碰擦,随后,时先生的车又冲入对面车道,撞上了王先生驾驶的轿车。该事故共造成三方车辆受损,时先生舌头受伤暂时无法说话,肋骨骨折,王先生及车上乘坐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江宁湖熟交警中队勘察现场后认定,时先生要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估算,三方车损再加上人员医药费,共计要15万元。按说,时先生给爱车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应该由保险公司出钱,但时先生申请保险理赔时,却被告知他的车过检了两个月,根据当初签订的理赔条款,保险公司拒付该起事故赔偿金。
得知这一结果,时先生彻底傻了,他懊恼地告诉交警,他其实早就知道自己的车过检了,但因为忙,一直没空去检车,没想到自己的小疏忽导致要自掏腰包赔偿15万元。
(通讯员 孟文彬 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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