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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点酒骑电动车出门有啥关系?交警:醉驾电动车也要处罚

长三角城市网讯  “我喝酒后又没开车,出门骑电动车怎么了,有什么关系?”近日,南京新民路附近一辆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经交警调查,骑电动车的陆某涉嫌醉酒骑车。当陆某得知因为醉酒骑车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后,他十分不解。交警对此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骑非机动车会被罚,引发事故也要担责。

交警六大队人士今天介绍说,事发时是凌晨3点多,新民路附近一辆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交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遭到损坏的自行车,经询问得知,陆某骑电动车撞上李某的自行车,导致李某受伤且车辆轻微损坏。交警发现陆某面部通红,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显然其涉嫌醉酒骑车。为了进一步核实,交警将陆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并查看李某伤势。经检查,李某左脚小趾骨折,现在医院治疗。

“我喝酒后又没开车,出门骑电动车怎么了,有什么关系?”陆某对此十分不解,他认为这并不涉及违法。事实确实如此吗?交警表示,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酒后骑非机动车的案例不少,骑车人往往认为酒后骑非机动车不属于过错行为,这就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违反者会被处以50元罚款。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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