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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法定假期加班应是额外再拿3倍工资

长三角城市网讯 国庆中秋8天长假今天开启。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国庆法定假期3天,中秋节法定假日一天,这4天用人单位应该安排休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休息,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为员工本人日工资的300%,另外当日上班工资正常结算,等于是4倍工资。

市劳动监察支队案审科科长金浩介绍,这笔加班费应在下个工资结算周期(11月15日前)支付,且这4天不可调休。长假剩下的4天,其实是挪用的双休日,所以这4天单位和员工可以调休。在6个月内有效期内,单位必须安排员工休息。如果6个月内没有安排员工调休,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国庆期间这4天的加班工资。如果这4天,员工没有调休而是选择加班,单位应该支付本人日工资的200%,另支付当日上班工资。

金浩说,法定假日300%工资与年休假的300%工资还不一样。年休假如果员工没有休,支付300%工资,是含正常工作的工资的。而法定假日的300%是在正常工作的工资之外,再支付3倍工资。

(记者 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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