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官网获悉,《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一共出台25条意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据了解,所谓杠杆,最直白的解释即“负债”。
在企业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免不了使用杠杆。负债低了,企业的规模能否做大受自有资金的限制;负债高了,企业要将大部分利润用于还借贷资金及利息,而且容易被负债所累。对于企业来说,杠杆率要适度。
《实施意见》给出了降杠杆的25条意见,如建立和完善企业负债约束制度、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等。力争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达到40%; 国有企业杠杆率控制在60%左右。
经营性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60%; 全市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超过400家; 全市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90%以上的拟上市公司存在创投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入股。
同时,支持国有企业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民生保障、交通枢纽等重要行业和现代服务、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文化传媒、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集聚;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大力发展空港、海港、高铁港枢纽产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南京重点发展的领域,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记者 钱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