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本月6日起,溧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也就是说,当事人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跑两个窗口了,只需跑一个窗口就能办好。
自11月6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溧水区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且买方申请住房贷款(商业贷款)的,由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之前,买卖双方需完成以下事项:网签(不需要网签的除外);银行贷款审批(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并办理房产交易、缴税、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业务。
此前的8月7日,我市主城六区已经率先全面实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
(记者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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