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我市放宽在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门槛。即日起,符合“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等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可申请。
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定,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可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障面积人均2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连续领取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此次调整,将原先申请条件中“需连续缴存社保与公积金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将“收入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将“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调整为“提供租金发票、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都是免费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政策去年出台后,申请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算多,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扩大南京的城市辐射力,将更多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保基本、惠民生、促稳定”、吸引人才和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创造条件。(记者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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