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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基本完成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 村民年分红逾3亿元

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 周爱明 张婷)13日,我市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推进情况迎来省级第三方评估。记者从评估会上获悉,经过约3年的探索,我市95%的村(社区)已完成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约204万村民变股民,一年现金分红和福利分配约3.2亿元。

3年前,南京被农业部等13个国家部委联合批复为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主题为“深化全市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从2015年起,我市重点选择47个村开展改革试点,克服了一系列复杂、疑难问题,目前基本完成改革试验任务。

在市委农工委的牵头下,全市农村改革趟出了一条“南京路径”:通过全面清产核资,让村(社区)资产家底有了一本明白账。目前,全市已完成700个村、9690多个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资产总额达205.5亿元,负债71亿元,净资产134.5亿元;合理界定集体成员资格,试点村从户籍关系、土地承包、长期居住以及义务履行等方面,通过集体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形成集体成员界定具体办法。

“仅界定集体成员资格工作,不少社区就召开了30多次会议才最终确定。”市委农工委改革指导处处长汪宸枫介绍,在此基础上,全市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目前全市已有663个村(社区)组建了社区股份合作社,共折股量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约33亿元。

在我市新一轮47个改革试点村中,目前已有45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固化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到户、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化解了集体成员频繁变化而调整股权导致的矛盾。部分改革试点村还开展了继承权能改革,形成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继承、社内流转”的改革模式。

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将有力解决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村民变股民,农民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持股进城”也没了后顾之忧。江宁东山街道泥塘社区居民王和兴家此次“股改”共享受6股股权,2016年分红2700元,王和兴的妻子达到55周岁,每月还能享受社区330元的世居户老人生活补助。王和兴笑着表示,改革让他既享受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又不用担心户口问题带来的股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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