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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长三角城市网讯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南京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参加大会并接受表彰。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各类城市中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品牌。近年来,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经过3年创建和评选,我市再次获此殊荣。

张敬华在接受本报专访时,代表南京市委市政府对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表示感谢。他说,“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既是对南京近年来发展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鞭策。全市上下要以此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强文化自信,凝聚起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的强大力量。

在当天的表彰大会上,我市还有5个村镇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0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另有1所中学获得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1个单位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名个人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附后)

南京受表彰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名单

全国文明村镇(5个):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村、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戴家村、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跃进村、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华村、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新闸村

全国文明单位(10个):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1所):南京市第一中学

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个):南京市溧水区城建局职工张猛

南京日报记者 吴明亮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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