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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独立学院迎来新政 鼓励向应用型高校转变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六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办学,保障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到2022年完成对全省独立学院验收

江苏省是最早开始探索独立学院这种新型办学模式的省份之一。目前,江苏省内共有独立学院25所,在校学生21.3万多人。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成斌认为,经过多年的教学探索,独立学院已经成为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在独立学院的发展正面临法人财产权落实不到位、办学定位不明晰、师资力量不足等棘手问题。

在最近出台的《意见》中,明确了江苏省内独立院校未来发展的四个路径: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完善条件后继续以独立学院形式存在、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终止办学等,到2022年基本完成对全省独立学院的规范验收。

大力支持独立学院转设

《意见》中提出了鼓励和支持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落实平等办学地位、大力支持独立学院转设、落实对独立学院的支持政策等方面。

对于大力支持独立学院转设,《意见》中指出,省教育厅支持鼓励通过省级验收的独立学院和转设的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申报专业硕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引导独立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

“从江苏的发展来看,我们需要大量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王成斌副厅长认为,鼓励独立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特色,让“25朵花”能够展现出各自的风采。

通过验收的独立学院将纳入全省普通高校统一管理

将通过省级规范验收的独立学院纳入全省普通高校统一管理,在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科技平台建设、评奖评优、发文、参会等方面享受与其它普通本科高校同等待遇。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副院长陈仁平正在回答记者提问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副院长陈仁平对此表示,对独立院校来说,《意见》出台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提高办学力量。由于独立院校的师资组成极其特殊,落实教师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其它普通高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成长,对学校的内涵发展也有很大的助力。

交汇点记者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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