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从省政府12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将在全国率先对工业企业的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等指标进行评价,促进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低效企业转型,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底前,该项工作将在全省各设区市全面启动。
在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工业是江苏经济的主体,全省工业企业面广量大、产业门类齐全,共有45万家左右,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就有4.8万家。企业整体实力虽强,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较为粗放的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工业增加值率不高,产业结构依然偏重,重工业中高耗能行业比重较大。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是对全省工业企业的一次“全面体检”,将提供全面的企业运行质量效益和资源消耗大数据,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根据《意见》,不同规模企业的评价指标略有不同。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3项指标;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3项指标;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4项指标。
针对全省各地区域发展的不同情况,《意见》明确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政策,不搞“一刀切”,以县(市、区)为综合评价主体,各地可自行确定各项指标基准值和权重。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是指经营效益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C类为监管调控类,是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为落后整治类,是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根据部署,明年年底,将完成对全省所有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数据信息归集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全覆盖。
(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