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为有效解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缺少评判“标尺”、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同起草编制了《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电指南》,经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指南》针对建筑面积、使用方式及空调形式的不同,做出6种分类,对每一类别分别提出了先进值、合理值和限额值指标,并将单位面积年电耗指标纳入对标体系。以小于1万平方米、采用分体式空调的独立机关办公楼为例,按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指标测算,先进值小于等于40千瓦时/平方米,合理值小于等于55千瓦时/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93千瓦时/平方米。
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市级机关总体用电水平处于合理范围,部分单位对照新标准仍有较大的节能空间。《指南》给出了对标标尺和节能技改参考标准,标志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入有据可循的标准化轨道。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做好《指南》配套措施制定工作,结合财政能耗费用支出的管理模式,将其作为年度能源资源消费预算的依据,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由“用了算”向“算了用”转变。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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