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民生

南京小区绿地也要享受“阳光权”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居住区公共绿地也有了“阳光权”:小区3成绿地的面积要满足2小时日照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对目前的日照分析加大监管力度,对经复核发现日照影响分析结果错误的,必须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直至拆除,并可依法处罚。“这样做,一方面加大对建设单位报送错误日照分析结论行为的震慑,一方面确保广大市民拿到手的房子是合格的产品。”

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了小区绿地的“阳光权”:居住小区公共绿地要有1/3的面积,满足2个小时的日照标准,南京市规划局表示“此举也是为了鼓励与方便市民更多的在户外空间放松休闲,提供更多的健康作息可能。”(记者 仇惠栋)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23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