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白下高新区近日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新建科研工作站、新建或新落地研发机构均明确了奖励措施。
根据《办法》,在白下高新区进行高企培育库入库备案并通过初审的企业,如首次认定成功,享受秦淮区政策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对于为企业提供申报全程辅导的服务机构,企业首次认定成功的,给予服务机构2万元奖励;企业重新认定成功的,给予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
对新建市级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三站三中心”平台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给予辅导机构1万元奖励。
对新建或新落地的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参照市“两落地一融合”标准),每个项目视研发机构平台背景、成果技术、资本构成等情况给予促成机构和企业一定金额奖励。
在知识产权方面,新授权的美国、欧盟和日本海外发明专利,每件分别给予服务机构和企业资助1万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分别给予服务机构和企业资助500元。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给予服务机构和企业资助300元;授权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服务机构和企业资助100元。
(记者 查金忠 通讯员 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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