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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出炉 南京苏州上榜

长三角城市网讯  1月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专家评审,确定了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苏州市、宿迁市、惠州市、温州市、威海市、潍坊市、义乌市、荣成市等12个城市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江苏3城市上榜!分别为南京、苏州、宿迁!

记者了解到,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历经两年,江苏3城最终从43个城市中脱颖而出!

43个城市创建示范之路

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将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成都等11个城市列入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

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批复了32个城市(城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嘉定区,江苏省苏州市等32个城市(城区)。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对部分示范创建城市工作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有20个示范创建城市(城区)(包括11个第一批示范创建城市和9个第二批示范创建城市)接受了评估。

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2017年版)》,确立了示范城市的验收标准。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文,揭晓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

这12个城市,合计人口8400万,GDP10777亿美元。

(注:人口及GDP为2016年数据,来源于各地修正后的统计年报)

12个示范城市有哪些经验?

记者了解到,这12个示范城市自2016年以来,在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排名始终位于全国前列,并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推进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他们在这些方面领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将对示范城市进行总结提升和跟踪考察,创建城市加强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同时鼓励更多城市参与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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