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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设艺术基金 每年投3000万元资助艺术项目

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从18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首次批准设立南京艺术基金,每年投入3000万元资金,用于资助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广播影视与文学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四大类项目。2018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1月18日―2月28日。 

南京艺术基金是继国家艺术基金和省艺术基金之后,由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一级公益性艺术基金,旨在通过基金资助激活体制内外的创作热情,形成良好的艺术创作氛围,推出更多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具有鲜明南京特点的文艺精品,培养艺术创作人才,努力构筑南京文艺新高峰,推动全市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文广新局巡视员顾小荣介绍,南京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广播影视与文学创作和传播交流推广四大方面,市财政每年将投入3000万元资金,用于资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引领性,能够体现南京艺术创作较高水准的项目。除了资助常规评审程序项目外,南京艺术基金还将对重大题材项目进行专项研究给予资助。

对于获得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市艺术基金原则上可按照1:1的比例配套补助,三级基金补助总额不超过剧目创作成本。如匹配资助资金过大,艺术基金出现缺口,由市财政按程序给予追加。

此外,南京艺术基金还将重点征集收藏基金资助项目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的艺术作品,积累南京艺术财富。

根据资助项目的评定需要,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在市内外遴选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与项目申报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文化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监督评估专家,组建“南京艺术基金专家库”,并从中遴选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承担咨询、评审、监督、验收等相关职责。(记者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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