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统计局了解到,2017年南京市消费品市场中的民营经济主体在2016年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速,规模持续扩大,增幅快于全市平均,市场占比进一步增加,消费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消费品市场民营经济整体增速高于全市平均。2017年南京市消费品市场民营经济主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下简称“社零”)4255.60亿元,同比增长13.9%,超全市社零增速3.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民营经济实现社零2224.36亿元,同比增长9.1%,超过全市限上增速0.9个百分点。
除住宿业民营经济基本持平行业增幅外,其他各行业民营经济发展均快于其行业平均水平。民营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56.18亿元,同比增长22.7%,民营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135.19亿元,同比增长11.3%,民营住宿业实现零售额75.85亿元,同比增长10.8%,民营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88.38亿元,同比增长21.8%,分别比同时期本行业社零平均增幅高15.9个百分点、高1.3个百分点、低0.8个百分点和高2.5个百分点。
此外,民营经济占全市社零比重达到75.9%,比上年同期(73.5%)提高2.4个百分点。各行业民营经济占本行业社零分别达到73.4%、75.0%、78.0%和89.8%,分别比上年同期(64.0%、74.1%、78.6%和87.9%)高9.4个百分点、高0.9百分点、低0.6个百分点和高1.8个百分点。而民营经济中私营个体成分又很活跃,对市场的支撑持续加强。 而私营个体经济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构成成分,在2016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2017年以继续快于全市以及民营经济的速度发展。2017年全市私营个体成分实现零售额3282.33亿元,同比增长17.9%,超过全市社零增幅7.7个百分点,超过民营经济社零增幅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实现社零1309.39亿元,同比增长14.5%,超过全市限上增速6.3个百分点,超过限上民营经济增速5.4个百分点。 此外,2017年私营个体成分占南京全市社零的比重达到58.6%,比上年同期(54.7%)提高3.9个百分点。私营个体成分在民营经济社零中占比达到77.1%,比上年同期(74.5%)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在全市限上社零占比达到37.9%,比上年同期(35.8%)提升2.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在限上民营经济中占比58.9%,比上年同期(56.1%)提升2.8个百分点。(记者 徐媛园)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