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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资源环境案件738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23件,同比增长42.95%。记者了解到,刑事案件被告人中,除了非法盗猎、捕捞者等“老面孔”,宠物爱好者成为此类犯罪中的“新面孔”。

去年9月,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作出判决,店内查出有19只鹦鹉待售的宠物店主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庭审中,侯某反复表示:“我以为这是家养的鹦鹉就没事,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的,绝对不会这么做!”

侯某在秦淮区某花鸟市场承租了个小店面,主营销售鸟饲料。后来她听说卖鹦鹉很来钱,有的甚至能卖到上万元一只,就从“上家”处买来鹦鹉准备销售。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民警查获时,侯某店里共有19只鹦鹉,其中一只是她以5000元价格卖出后又被拿回来寄卖,其余18只尚未售出。这些鹦鹉种类有红胁绿鹦鹉、蓝眼凤头鹦鹉、东部玫瑰鹦鹉等,经鉴定,以上物种在中国无自然分布,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动物名录。

玄武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侯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她属于犯罪未遂、且能如实供述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除了宠物鹦鹉,售卖猫头鹰、蛇类等“另类宠物”的也不少见。此前,一名爬行宠物爱好者就因卖了两条自己繁育的宠物蛇,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市中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去年一年,我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大幅上升,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居多。

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因为近年来,全社会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保护绿水青山意识提升,加之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相关犯罪活动力度。

(记者 张源源 通讯员 玄研 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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