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新建住宅必须单独设置阳台污水管。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水务部门获悉,《南京市排水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修订的《南京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水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排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改造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另外针对阳台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条例规定“新建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应当至少在一处阳台(露台)单独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统一的污水收集系统”;“已建成使用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阳台(露台)未依照前款规定单独设置污水管道的,建设单位在改造或者整治时应当增设污水管道”,以加强雨污分流的源头管理。
(记者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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