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民生

长江南京段三月起进入"禁渔期" 将持续至六月底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市“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昨天启动,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长江干流江段全面禁渔,除刀鲚(长江刀鱼)捕捞实行专项管理外,禁止其他捕捞行为。这是长江南京段连续第17年实行禁渔制度。

春季正值长江鱼类洄游、产卵、育幼的季节,市农委联合市公安局、长航公安南京分局、南京海事局举行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拉开了2018年我市长江禁渔序幕。

禁渔期间,市农委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提高日常巡查频次,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禁渔期内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或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7年在长江南京段实行禁渔期制度。此前,农业部已部署“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由渔政、公安、水警、海事、边防、海警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渔政特编船队,组织近千艘执法船艇、近万名执法人员开展同步执法,是迄今为止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内陆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另据农业部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已在长江大胜关长吻蹁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为切实推动保护区全面禁捕,我市正力推保护区内90户渔民逐步退捕。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俞继东介绍,除了推动禁渔措施外,我市农业部门还连续15年在长江南京段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投入资金4000万元,放流各类珍稀鱼类及四大家鱼2亿余尾,丰富了长江水生生物种群,修复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实施了部分渔民转产安置,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完成了长江三桥至二桥江段128户渔民的转产上岸工作,有力减轻了长江南京段的捕捞强度。

(记者 周爱明)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35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