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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布14个应急预案 出现价格异动必须预警

长三角城市网讯 当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大面积停电事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等事件时,必须及时作出预警,适时启动应急预案。3月14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价格异动等14个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紫金山记者注意到,此次南京市集中公布了14个应急预案,涉及价格异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港口突发事件、公路(长江桥隧)突发事件、建设工程事故、水上搜救、粮食、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高致病性禽流感、自然灾害救助、大面积停电事件、地震、重大气象灾害和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在南京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中,明确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必须及时作出预警,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价格异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价格异动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三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其中特别重大(Ⅰ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由市价格异动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和相关资源进行协同联动处置。各应急小组密切配合,确保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方面,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其中,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 24 小时以上的为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为较大运营突发事件。

紫金山记者 钱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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