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为有效解决重大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出行难题,3月23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联合发布,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将施行货车错峰限时出行管制措施。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大节假日七座以下小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实施后,节日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激增明显,且以10%的幅度逐年增加,部分路段已经超饱和运行。2017年国庆长假期间,南京二桥、江阴、苏通三座大桥的最高日流量均突破13万辆,远超8万量左右的设计流量,导致苏通大桥最长拥堵近20公里。
去年,我省开始研究高速公路免费放行期间客货车辆合理分流的方案。经调研,有效减少货车通行占比是缓解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2017年国庆期间,当江阴大桥高峰时段货车占比接近20%,小车平均速度仅为47.9km/h,特别是在桥区、主线收费站等特殊位置,货车导致的交通瓶颈现象尤为突出。
此外,货车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2017年国庆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 8800余起,较平日事故量增加3倍,其中,因货车存在视距盲区、司机易疲劳驾驶、容易发生故障等问题,更易引发事故。与此同时,货车发生事故或故障,处置救援时往往需要使用大型专用设施设备,平均一起货车事故清障时间至少在3个小时以上,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效率。
为缓解这一现象,我省决定实施重大节假日货车错峰限时出行的政策,限行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黄牌货车。限行日期确定为清明节假期三天、劳动节假期三天、国庆节假期期间前两天和后两天;限行时段为每日6时至20时,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大节日期间全天全时段限行。限行区域主要是南京二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桥区及相关连路段。
据预测,方案实施后,首个清明节小长假错峰出行的货车日均量为:南京二桥3712辆、江阴大桥5303辆、苏通大桥6980辆。
对限行时间开始前就已进入限行高速的黄牌货车,允许其继续通行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不听劝阻强行闯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