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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余家机关团体高校等联盟 保护长江生态

长三角城市网讯 “‘联盟’自去年6月5日成立至今,致力保护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资源,不仅从原先单一的保护渔业资源向保护全面资源拓展,在保护手段上还从单一的处罚(含行政、刑事)拓展到公益诉讼和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并且畅通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渠道。”昨天,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告诉记者。

朱赫所说的“联盟”,就是由鼓楼检方发起成立,有50余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

“联盟”成立以来,不仅严厉打击了多起非法捕鱼犯罪,铲除了一个猖獗在宁、镇、扬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团伙,还在查办污染江水案、非法采矿(采砂)案、毁坏林地案等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

一声巨响,敲响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警钟

2017年2月17日傍晚6时许,“轰”的一声巨响,长江南京夹江段发生一起装载危险化学品船只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船上装载的800吨危化品没有泄漏,否则将危及长江下游生态环境。

“巨响”敲响了保护长江的警钟。巨响过后,该事故的管理属于哪个部门却成了一个问题。

长江南京段有98公里“黄金水道”,类似难题还出现在另一起案件中。

这是一起长江滩涂国有土地非法占用案,滩涂上近1400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被违法出租给他人经营谋利,致大量林木被砍伐。鼓楼检方发现,林木及滩涂到底是由水利河道管理部门还是国土部门或者农林部门管理,成了办案的关键。

创新之举:成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联盟”

去年6月5日,由鼓楼检方牵头,交通运输部南京海事局、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市环保局等11家行政机关,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港集团等40余家高校、企事业单位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成立。

为何由鼓楼检方“挑头”成立这一“联盟”?朱赫介绍,原下关区检察院和鼓楼区检察院合并成立的鼓楼区检察院,是我市唯一受理长江流域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途径,对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有责不为等行为进行监督,以更有成效地保护长江生态资源。

成效:9个月的办案数是前5年总和

“联盟”成立9个月来,共批捕11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19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7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追捕4人。同时,鼓楼检方刑检部门向本院民行部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件,向反渎职侵权局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

去年下半年,成员单位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指挥部向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报案,称多艘非法采砂船在长江南京、镇江段采砂,个别采砂船竟在距万吨巨轮通行的深水航道仅十几米的水域采砂。

鼓楼检方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跟进。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相关成员单位一致决定:“管!”

去年7月,10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相对于非法采砂案件,因乱排污水造成污染环境的案件,在证据固定方面,‘联盟’成员单位发挥了更大作用。”鼓楼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江舜治告诉记者。

去年下半年,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南京某公司的长江排水口气味异常,排水发红、发黑。警方会同环保部门进行了24次取样检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的污水疑似有毒有害。经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公司超标排放的是工业废水,有毒性。随即,该公司薛某等5人被检方批捕。

“办理此案时,‘联盟’成员单位河海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环科所给予了‘智力’支持。”江舜治说,在7天审查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以排放的“不是危险废物,而是高浓度废物”来狡辩,但根据鉴定报告,该公司排放的就是危险废物。据介绍,“联盟”成立以来,鼓楼检方办理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数量是前5年总和。

另悉,今年鼓楼区检察院还将邀请沿长江流域城市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以及专家学者,共商长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机制。

本报通讯员 崔洁 雒呈瑞

李国田 王宇

本报记者   许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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