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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快10个工作日发放

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至完成贷款发放,最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发放的各环节时效均进行了具体明确。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贷款条件,贷款承办银行自受理之日1个工作日内须将贷款初审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申请资料扫描完毕并确认提交。发生退案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送审。贷款承办银行自初审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之日起无纸化审批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文本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申请资料送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终审,终审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承办银行自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贷款终审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前往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交易抵押登记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抵押相关信息和权证资料等取回,录入扫描至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或分中心于贷款承办银行提交交易抵押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抵押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抵押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其中,因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经管委会批准需要轮候发放或组合贷款商业资金不到位的情况除外。

(记者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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