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巡察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办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区委巡察工作意见,坚持政治巡察原则,重点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敏锐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主要受理新鼓楼区成立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此外本轮巡察还新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三届省委两轮巡视“对照整改”等巡察内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转交有关方面办理。
专项巡察按照市区联动要求,围绕中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重点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处置利用、权属配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认真查找决策、审批、执行、监管、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揭示产生问题的原因,从防范系统性、领域性廉洁风险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送高质量的专题报告,力求推动面上共性问题的解决。
区委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限为2018年3月28日至4月27日。现通过传媒等公布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此外,常规巡察在被巡察单位主要办公地点设立联系信箱;专项巡察分别在鼓楼大厦一楼大厅、下关大厦一楼大厅分别设立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