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市委围绕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强化用权流程控制,持续完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开展任前告知、分类审计、离任交接、三责联审,健全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的监督闭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审慎、规范用权。
任前告知及早明权确责。围绕市管单位一把手“履新”的关键时点,坚持开展任前告知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绷紧用权必受监督这根弦。根据不同单位特点,制作行政区、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企业化运作事业单位共5类告知书,内容既涵盖遵守政治纪律和法律法规、执行经济决策制度等共性责任,又结合岗位特点设置个性化要求,行政区一把手强调地方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环境保护,国企一把手强调经营业绩、法人治理、风险管控等。告知书以“一人一函”形式,在干部到岗初送达,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组织、审计部门分别存档,并作为离任审计或交接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实施83人次。
分类审计聚焦关键少数。根据规模体量、业务领域、履职风险的不同,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其中,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列为A类对象,原则上任职3年进行审计;掌握一定经济决策执行权,但资金量不大、下属单位较少的,列为B类对象,一般任职5年进行审计;规模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列为C类对象,通常任职7年进行审计。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在2016年36%、2017年64%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至70%;不断加大A类对象在审计项目中的比重,2017、2018年36个任中审计项目中,A类23个。对经济发展一线和重点单位的一把手,坚持凡离任必审计,对区和市属企业党政正职,持续开展党政同审。
三责联审强化立体把关。突出选人用人、机构编制、经济责任等关键用权领域,综合干部任职年限、单位体量及日常掌握情况,有重点、分批次地将行政区和重要部门党政正职纳入“三责联审”计划,不断提高“三责联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比例,今年达1/3。2017年底,我市出台加强“三责联审”结果运用若干规定,明确原汁原味反馈、限期整改到位、严肃追责处理、通报相关单位、作为用人参考及健全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13条举措,推动联审工作进一步与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管理监督等相挂钩,相关结果通报纪检、财政、人社、国资监管等单位,有效发挥联审效用。同时,组织部门还将联审结果与法纪监督、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成果进行综合印证分析,全方位、立体化了解掌握干部履职表现,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精准度。
离任交接拓展监督覆盖。制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对规模体量相对较小的B、C类单位,一把手离任时安排与接任者进行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交接内容涵盖本单位财务财政、干部人事、编制使用及在建工程等重要事项,纪检、组织、编制、人社、国资监管、财政和审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交接内容审核把关。通过实施离任交接,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视野和覆盖面。目前,离任交接已实施8家。近期,我市还明确市管副职干部辞职时,单位党委(党组)应就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出明确意见,有效延展了监督链条。
(通讯员 宁组轩 记者 毛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