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南京市2018―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提出,依据区域常住人口数,全市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综合性医院,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长至6.5张。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我市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2337家,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66张。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比例不足10%,大部分床位资源仍然集中在二、三级医院。根据《规划》,今后3年,我市将合理规划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规划》明确,依据区域常住人口数,全市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综合性医院。江北新区和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原则上每个区设置1个综合医院和1个中医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社会办医院的设置上,《规划》提出,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62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目前,南京正在推进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健全。接下来,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将按照街道(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每个街道或每3万―5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镇卫生院。同时,我市将实施“区管院用”的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办法,加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医联体、项目聘用、任务借用、人才租赁等方式,促进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实现卫生人才均衡配置。
《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长至6.5张,其中医院5.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8张。中医类医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5张配置。按照不低于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优先支持儿童、精神、妇产、康复等专科发展。
(记者 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