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关于江苏省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意见》对市民关心的房地产、菜篮子价格调控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江苏在房地产市场方面,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调控政策,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形势,研究监管中存在的难点,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完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进一步清理涉房收费,维护和营造房地产市场良好的价格秩序。
“菜篮子”价格关系到每个家庭。《意见》规定,江苏各个设区市要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加强和落实蔬菜、肉类、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有序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守民生底线,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按时启动、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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