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获悉,南京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956个居委会和278个村委会已陆续领到特别法人代码证书。
据介绍,长期以来,因居(村)委会一直没有法律明确的法人主体地位,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制约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服务功能发挥。为打通瓶颈,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居(村)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这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南京市早在2017年8月就对居(村)委会的信息进行采集,当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信息比对等基础工作。2018年元月起,市民政局指导各区民政局向全市1234个社区陆续发放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在这张“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上,除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外,右上角还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显示出这张证书的所有信息。有了这张“代码证”,全市各居(村)委会今后在购买办公用品、建设项目审批、开设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等事项时都会变得更加方便。“该证书有助于基层组织更好开展民事活动,提高全市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提高居(村)委会的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 董婉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