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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南京取消车用天然气、再生水的政府定价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5月1日起,放开市区车用压缩天然气、再生水价格。

记者了解到,在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中,车用天然气价格、再生水价格、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消失。结合南京实际,市物价局决定,5月1日起,取消车用天然气、再生水这两个项目的政府定价,其具体价格由经营者和相关单位依据市场行情、供求关系等依法自主确定。

通知指出,取消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制定销售价格。在取消政府定价后,要求各经营企业应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确定销售价格,保持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避免价格水平频繁变动。同时,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南京再生水价格也取消政府定价。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指标,可满足某种使用要求、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市物价局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定价权限和本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放开上述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 苏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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