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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不能因工会福利减少其他福利

长三角城市网讯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过去了,但职工权益的问题依然受到广泛关注。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这个《细则》告诉大家怎么发工会福利,但大家千万不要把工会福利与企业职工福利混为一谈,而减少或取消职工的其他福利。

记者得知,我市就曾有企业因为工会经费的相关管理规定而减少了企业职工福利。“之前规定每位工会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有企业就按照这个规定给职工发福利,其他的福利都不再发。”我市某开发区管委会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是企业错误解读了工会经费的管理规定,这个文件仅限于工会经费发放福利的标准和方式,对于企业如何给员工发福利,不属于这个管理范围。

职工福利和工会福利有何区别?据介绍,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项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职工福利是一个大概念,包括法定福利、企业个性化福利、工会福利。法定福利是人人享有的,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企业的个性化福利,是在工资收入之外提供的一系列福利,让职工有归属感,吸引更多的人才。工会福利是按《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工会经费提供的福利。也就是说,工会福利只是企业职工福利当中的一小部分。

市总工会相关人员说,此前,还有一些企业借口“八项规定”减少职工福利,但反腐不是反普通职工正当福利,更不是反对基层工会为职工发福利。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国家规定为职工谋福利,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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