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要水域禁渔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加大对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生态修复义务的被告人的执行力度,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淮王鱼保护区水生生物科学增殖放流“行刑衔接”暨涉渔罚没物品集中销毁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将一盆盆鱼苗投放河中,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入水后四散游开,为淮河水域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放流后,执法人员对非法渔具开展了集中销毁。据悉,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淮王鱼、江黄颡、黄颡鱼等共计65万尾,利用法院、检察院“行刑衔接”涉渔案件生态补偿金8429元,放流鱼苗6万1千尾,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凤台县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记者 吴 巍 通讯员 刘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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