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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南通市住建局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近期,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2023年6月至10月,南通市审计局在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市住建局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拨付监管资金,提高预售资金监管水平。

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多次组织研究会商,制定出台上述《办法》。《办法》对监管银行选择、监管政策、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一是公开招标确定监管银行,住建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并对监管银行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监管银行行为。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住建部门结合开发企业信用情况、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监管额度和拨付节点,促使资金额度更科学合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各商业银行、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完善应急机制,对被实施预售资金重点监管的房地产项目,制定“一项目一策”工作方案,保障项目如期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秦曦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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