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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交警正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

三四轮电动车,因其价格便宜、操作方便,时常被作为“代步车”来使用,但其安全性差,防护措施薄弱,特别是在有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从芜湖公安交警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芜湖公安交警正在全市组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

近日,芜湖市南陵县,70岁的董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违法搭载两位老人(均70岁以上)行驶至漳河大道某交叉路口,因避让对向左转弯轿车时操作不当,三轮车失控侧翻倒地。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三位老人均头部受伤。日前,芜湖市湾沚区,一辆电动三轮车无视路口的信号灯,直接闯红灯通过,与右侧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后失衡侧翻,在惯性冲击下三轮车驾驶人被甩出车外。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该驾驶人头部受伤。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芜湖公安交警通过粘贴反光提示贴纸、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等,严查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一老一小”群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讲后果、讲危害,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昨日,芜湖公安交警还向全市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发出一封信,提醒他们切勿使用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骑行三四轮电动车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禁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交警部门还指出,三四轮电动车及其生产企业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大部分三四轮电动车尚缺乏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车辆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给车内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很多非标车机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无法上牌,更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当事人带来巨大伤害。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您不购买、不乘坐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要主动拒绝违法载人,在进入路口前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周围路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大江晚报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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