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一行来苏开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有关活动。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此次修订是维护法治统一性的要求,也是我省基层民主法治发展的现实需要。调研座谈会上,曲福田认真听取与会同志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就“发挥党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非本村户籍选民资格”“流动票箱”“委托投票”等问题,与大家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曲福田指出,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和充分体现。要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立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立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与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间的关系,与党的法规、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与本省其他地方性法规、国家部委规章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实效性,实实在在解决村民委员会工作中的问题。要扎实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
在苏期间,曲福田一行还前往昆山市周市镇市北村、张浦镇金华村等地,实地查看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基层自治等方面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