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苏科成发〔2020〕22号),苏州大学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12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
在之前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度名单中,苏州大学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总数并列全国高校第12位,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6项,其中自然科学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其中,刘庄教授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据悉该奖项全国仅10项,也是苏大首次获得该奖项。
“十三五”以来,苏州大学多项成果获得江苏省及教育部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4项。相关成果提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6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2017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2019年度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奖数量历年最多,总数位列全省高校第2位,并列全国高校第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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