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昆山首席记者 朱新国)近日,《昆山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布,进一步规范昆山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与运作,支持昆山市种子期、初创期人才科创项目,增强城市金融支撑能力,加大项目引育力度。
去年12月,由昆山工研院牵头设立的总规模3亿元的昆山天使投资基金成立。这是昆山市依托市属国资平台和昆山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的首支天使投资基金,也是全国县域首支由国资全额出资的天使投资基金。
“办法”中所指的天使基金是由昆山市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基金,总规模3亿元,采用有限合伙制设立。首期规模5000万元,由昆山市国有企业、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出资到位,后期资金根据天使基金运作情况分年度筹措安排。
天使基金的投资方式为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基金直接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投资方向上,天使基金全力支持昆山种子期、初创期人才科创项目,包括已入选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项目、拟新引进的人才科创项目、符合申报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项目。
按照“办法”,天使基金遵循分散投资原则,原则上每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其中特别优秀的项目,投资方案经昆山市国资委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后,可以突破投资金额限制。天使基金取得项目公司股权后的占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天使基金还设立了退出机制,实行多种方式退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天使基金可以启动退出程序。接受天使基金投资的项目完成下一轮股权融资之后,再进行下一轮股权融资;完成阶段性投资目标,项目顺利实现产业化,可以通过自身经营实现滚动发展;项目公司股东愿意收购天使基金所持有的股权;第三方投资机构或投资人愿意收购天使基金所持有的股权;项目公司接受天使基金投资后迁离昆山;项目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等。